《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发布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坚持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要求,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的基本原则,对遴选条件、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管理方式、组织实施等做出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提出,加强总体规划,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按照“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布局建设高校,引导和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别化发展。努力形成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体系。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支持建设一百个左右的学科,着力打造学科领域高峰。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
突出人才培养在“双一流”建设中的核心地位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总体方案》,对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举措和组织实施等做出了战略部署。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定位于《总体方案》的操作实施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办好我国高校,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并以此来带动高校其他工作。《实施办法》在确定遴选条件时,充分考量人才培养质量,强调建设高校应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要求高校在制订建设方案时,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优化学科建设结构和布局,资源配置、政策导向体现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在绩效评价中,根据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特色等中期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对人才培养质量高、建设效果好的高校,加大支持力度。通过“双一流”建设,推动立德树人这一高校根本任务真正得到落实,并有实质性的转变和大幅度提升。
《实施办法》提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突出建设的质量效益、社会贡献度和国际影响力,突出学科交叉融合和协同创新,突出与产业发展、社会需求、科技前沿紧密衔接,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中的综合实力。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到21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实施四个方面改革举措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双一流”建设注重统筹改革与发展、继承与创新、大学与学科、效率与公平,在总结以往重点建设经验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改革:
一是分类建设引导特色发展。充分考虑不同类型高校和学科的特点及建设条件,按“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遴选确定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重在一流学科基础上的学校整体建设、重点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在优势学科建设,促进特色发展。
二是开放竞争激发建设活力。根据高校承担的主要职能确定遴选条件。面向所有高校,根据遴选条件遴选确定建设高校。不论是中央高校还是地方高校,同样标准、同等对待,开放竞争,鼓励竞争。在充分利用国内外第三方评价结果基础上,形成对高校的多元客观评价,不再单独组织申报,避免突击整合、互相挖角等无序竞争、恶性竞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精准支持,突出绩效导向,专项资金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调整,对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加大支持力度,对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减小支持力度。推动高校聚焦任务、内涵发展、争创一流。
三是动态管理打破身份固化。建立建设高校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建设期末,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
四是统筹建设深化综合改革。要求建设高校结合综合改革方案,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统筹学校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关键环节突破,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以“双一流”建设深化高校综合改革,以综合改革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鼓励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一流建设之路
遴选确定建设高校主要考察哪些方面?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较高,拥有一定数量国内领先、国际前列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具有居于国内前列或国际前沿的高水平学科,对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具体在人才培养方面,应有高质量的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在科学研究方面,协同创新成效显著,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在社会服务方面,产学研深度融合,社会服务贡献突出;在文化传承创新方面,能够形成引领进步、特色鲜明的大学精神和文化;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能够会聚一流人才,形成优秀教师队伍;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能够深度参与国际活动,国际影响力较强。
这位负责人说,“双一流”建设是国家长期战略,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推动,在资源、政策等方面形成合力。因此,《实施办法》在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组织实施等方面多次强调充分发挥和调动省级政府的积极性,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对“双一流”建设加大资金、政策、资源支持力度。同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竟是少数,不可能涵盖所有高校,所以鼓励各地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推动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的一流建设之路,推动“双一流”建设引领下的高等教育整体质量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