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分部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教材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完善学习支持服务,山东分部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开放教育教材管理办法》,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是工作原则,明确了山东分部、市县电大和教学点基本职责。为加强开放教育教材管理,明确了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筑牢质量意识,将教材管理工作放在与各级电大和教学点招生、教学、教务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作为各级电大和教学点评优、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是规范管理。全省各级电大和教学点要齐抓共管,切实保证教材的课前到书率达95%以上。原则上每位学员均须征订教材及配套资料,对确实属于夫妻、兄弟姐妹学员共同就读相同专业,允许合订一套教材,但总体征订率需保证在80%以上。
三是教材征订与招生挂钩。不得作虚假宣传。任何招生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招生为由,向招生对象作出可以不购买教材的许愿和承诺。违反者,一经查实,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其招生计划。及时调整招生计划。对于教材管理较好,教材征订率高于80%的教学点,增加招生计划。对于教材管理较差,出现一学期未征订教材或连续两学期征订率低于全省平均征订率的教学点,从下学期始缩减招生计划的30%,并给予黄牌警告;对于教材管理混乱,连续两学期未征订教材的教学点,从下学期始缩减招生计划的50%,直至取消开放教育教学点办学资格,暂停招生并进行整改。
四是教材征订与教务管理工作挂钩。定期督导。山东分部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级电大和教学点落实教材征订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重点检查。对于教材征订率低于全省电大教材平均征订率的电大和教学点,对其教学过程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对其期末考试重点蹲考巡查。评优资格。将教材征订作为落实教务、教学管理过程的一项基础性支撑,作为评优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对于管理规范,征订率高的教学单位,增加评优名额;对于管理不善、整改未到位,且征订率长期低于全省电大平均水平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